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02:31
商铺转让必须注销营业执照。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时,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登记。双方经营者同时申请办理的,登记机关可以合并办理。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书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
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
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转让商铺时,若原营业执照未注销,需要先注销税务登记证,再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
注销原营业执照后,新的经营者需要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包括提交个体户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以及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建议:
转让商铺前,务必先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以确保转让过程的合法合规。
若原经营者不配合或无法联系,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请求其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