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2:09:19
无生活来源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日期
是否在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工作
是否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
是否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
是否无工作
是否丧失劳动力
是否无收入来源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主要收入来源
目前家庭主要困难(如适用)
村居委会
乡镇民政部门
县政府民政部门
明确证明用于何种目的,例如贷款、租房等
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需详细列明
```
兹证明我村村民(或居民)XXX,性别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经调查,此人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也无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无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现属无业状态。由于(因病、因老、残疾、低保、照顾五保老人、照顾病人、照顾残疾人、照顾年幼子女、生产等原因)丧失劳动力,暂未参加劳动,无劳动能力,现无收入来源。具体详细情况为:
1. 家庭人口X人,家庭成员组成:
- 家庭年收入约____元
- 主要收入来源:
- 目前家庭主要困难:确属贫困家庭。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XX村委会(或XX社区、XX乡镇民政部门、XX县政府民政部门)
出具证明人: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内容,并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