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4:30:56
索赔证据 在法律纠纷中,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和权利,当事人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索赔证据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指以书面形式存在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发票、收据、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
指与案件有关的实物,如损坏的物品、事故现场残留物等。
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证据,如电子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网络聊天记录等。
指了解案件情况的第三人所作的陈述。
指专家对专门问题提出的意见,如医疗事故鉴定、产品质量鉴定等。
此外,索赔证据还可以包括:
构成合同的各种资料,如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备忘录、标前会议和澄清会议、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条款、图纸、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书附表、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等。
来往文函,如业主、监理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函、通知等。
各种会议纪要。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证明交通事故事实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
证明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证据,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的票据和计算依据。
股票索赔的证据,包括身份证据、证券交易记录、委托交易的相关凭证、上市公司违规证据、损失计算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工程索赔的证据,包括合同文件、施工过程资料文件、会议纪要及来往函件、工程照片、录像、财务会计核算资料、报表及往来凭证等。
收集和整理索赔证据是索赔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索赔的成功与否。因此,当事人需要确保所提供的证据真实、准确、全面且及时,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