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1:39:51
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如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从各种渠道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收入时,需要缴纳增值税。
企业有所得时,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等。
综上所述,需要上税的情形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等多种所得,以及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