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58:05
遇到员工擅自离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用人单位需要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书给员工,限定员工在指定的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明确提出如果限期内不上班将采取的处理措施。
用人单位应采取挂号信或EMS形式将通知书送达至员工信息登记的住址、身份证地址或经济联系人地址,并保存好回执。送达日期以签收日期为标准。如果员工不签收,或邮寄信被退回,用人单位应当完好保留邮寄信。在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可以在仲裁员面前打开邮寄信,以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
如果必要,用人单位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自通告之日起满30天视为送达。
当员工擅自离职达到可以辞退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公开,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通知其前来办理交接工作及离职手续。
这些措施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保用人单位在员工擅自离职的情况下,能够依法、有效地处理相关事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