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7:07:51
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来确定,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月数的工资总和。
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具体标准由各省规定。
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具体标准由各省规定。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根据本人工资的百分比确定,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用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依据护理依赖等级支付。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
各地标准有所不同,按当地标准确定。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费用,凭票据报销。
符合规定的康复费用。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的辅助器具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这些待遇旨在确保工伤员工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和医疗照顾,同时也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具体的待遇标准和申请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机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