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2:00:34
房屋装修的管理通常归以下部门负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对于楼房装修改造,属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范畴。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才能进行装修。
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监督企业的市场行为,处理合同纠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宜。
消费者协会:提供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协助解决消费纠纷。
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处理质量投诉。
仲裁委员会:提供合同纠纷的仲裁服务。
法院:处理法律诉讼事宜,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
如果遇到房屋装修问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上述部门进行投诉或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