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7:26:51
肇事逃逸车辆的扣车时间主要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来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和鉴定。
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和鉴定完成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但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至60日。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综合以上规定,肇事逃逸车辆的扣车时间一般情况下为 40日左右,但最长不超过60日。这个时间包括检验和鉴定的时间以及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的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扣车时间,应当及时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