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8-12 10:17:45
汽车一般是指本身具有动力装置,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它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的车辆,包括与电力线相联的车辆,如无轨电车。另外,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的三轮汽车。
1、机动车的内涵
机动车是指由金属及其他材料制成,并由若干零、部件装配起来的机械结构,在一定的动力驱动或牵引下,能够自行行驶,并可完成某些专项工作的车辆。
机动车区别于非机动车的本质特征有两点:一是机动车具有轮式或履带式行走系统;二是具有动力装置。
2、机动车的分类
⑴ 按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机动车辆的管理,可将机动车分为:汽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摩托车、电车、挂车七大类。其中轮式专用机械系指有特殊结构和专门功能,可在道路上自行行驶的轮式工程机械,其设计行驶速度应等于或小于50㏎/n。(如叉车、装载机、挖掘机和其他专用机械)而设计速度大于50㏎/n的轮式自行专用机械则按汽车分类。挂车本身无驱动装置,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被列为机动车辆之类。
⑵ 按照国家对机械产品的用途分类,可将机动车分为:公路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程机械、起重运输机械。(公路运输机械主要指各类汽车、摩托车。农业机械主要指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辆。工程机械是指设计行驶速度在50㏎/n以下的专用机械。起重运输机械主要指短距离运输的车辆,如电瓶车、叉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