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5:51:21
东莞社保的扣费是 按月征收的,征收期从当月1日起至该月最后一日。如果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征收期不顺延。对于在征收期内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征收期终结的次日期开始按日计算滞纳金。
具体扣费时间如下:
每月的16-30日,企业每月在15号之前办理确认本月份的社保名单,社保局一般在每月中扣费。
对于零工经济等非固定就业形式,社保扣费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算和处理。
建议:
企业和个人应确保在每月规定的扣费日期前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以避免产生滞纳金。
如果个人缴纳社保,通常需要在当月缴纳费用;如果单位代缴社保,通常会在次月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