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6:28:21
积极退赃是指 主动退出赃款赃物的行为。具体而言,这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在司法机构介入调查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主动归还因违法行为所获得的全部财物,并主动上缴给司法部门。这种行为体现了犯罪嫌疑人对自身错误的深刻认识和对法律的尊重,有助于减轻其法律责任,同时也展现了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自觉。
受贿人主动将索取或非法收受的财物退还给行贿人,这种行为也属于积极退赃。由于受贿人最终将财物退还,其主观恶性、情节恶劣程度及社会危害性相应减轻,因此在处理时一般应予从宽。
包括发现暗中送的或家属代为收受的财物而退还,以及因悔罪或未把允诺的事办成而退还等情况。
积极退赃不仅可以减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还能在司法审判中获得一定的宽大处理,体现了法律对悔罪态度的认可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