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2:18:56
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那么适用法定的保证期间,即六个月。
如果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也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同样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如果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这被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则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如果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视为没有约定。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建议
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保证期间、担保方式及范围,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如果确实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况,可参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以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