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8:52:34
工伤鉴定应当在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具体鉴定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建议您在申请工伤鉴定时,提前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鉴定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