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7:03:28
即停即走可以停 五分钟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 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只是简单进行上下人员或短暂装卸货物后即停即走,一般在5分钟内不会被违章拍摄所记录。
因此,即停即走的停车时间应控制在五分钟以内,并且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如果停车时间超过五分钟,尤其是在有电子警察抓拍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违章停车。
建议在实际停车时,尽量控制在五分钟以内,并确保停车位置不会影响交通秩序,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