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0:55:21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消防法规,以下住宅建筑需要经过消防验收:
1. 新建、扩建、改建的住宅;
2. 高层住宅建筑;
3. 住宅小区内用于商业活动的场所,如商铺、会所等;
4. 住宅楼内设有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5.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住宅或场所。
消防验收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住宅的耐火性能;
消防设施的设置,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紧急出口等;
消防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消防验收的目的是确保住宅建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保护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