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19:50:57
上海市医保卡的使用方法如下:
可以在医保定点药店购买药品,使用医保卡支付。
在医保定点医院看门诊时,可以使用医保卡支付诊疗费、检查费、手术费等。
住院时,医保卡用于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医保报销部分。
若在上海以外的地区就医,需按照异地就医的规定办理医疗费用结算。
可以使用医保卡购买商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可以通过电话95566或中行储蓄所查询医保卡余额。
可以到中行储蓄所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
若需要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95566或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修改。
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更改密码。
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需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可能会停止使用。
医保卡内的余额可以结转使用,不会因换卡而失去。
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
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
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核定或增减手续。
医保机构通过银行收费,并开具收款凭证。
在外地安家人员看病也有具体规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请确保在使用医保卡时,遵循最新的医保政策和规定,并妥善保管好您的医保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