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10:30:57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一次记12分。
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一次记12分。
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一次记12分。
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一次记12分。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一次记12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尚不构成犯罪,一次记12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一次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一次记12分。
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一次记12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一次记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一次记9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一次记12分。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一次记9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一次记9分。
未按规定交替通行或变更车道,一次记200元罚款。
闯黄灯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扣6分。
闯绿灯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扣2分。
建议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上述违章行为,以确保行车安全并减少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