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8:22:54
立案书的送达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这是最基本的送达方式。
当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此时需要见证人见证,并由见证人签字确认。
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可以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通过邮寄方式将诉讼文书送达给受送达人,邮件回执签收日期为送达日。
受送达人是军人或者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时,可以通过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或者其所在监所、劳动改造单位、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给他们。
当上述方式都无法送达时,法院会在报纸和法院所在地公告,一定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送达方式。例如,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电子送达也需要经受送达人同意,并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