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18:51:56
办理生育保险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社会保险登记表》
《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收款收据
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会予以办理,并签发医疗证。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相关工作人员再次携带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工作人员核准后,会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请注意,生育保险一般由用人单位办理和缴费,但也有城市推出了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政策或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政策,允许个人缴纳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