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4:34:21
破产条件是指法院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破产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债务人不能清偿已经到期的债务,并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情形:
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债务人不能清偿已经到期的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认定“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包括:
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已经到期的债务。
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且这种状态持续存在,如无相反证据证明,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企业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
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中止破产程序。
综上所述,破产条件主要涉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及其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严重亏损等情形。具体适用哪个条件,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