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2:41:04
被警察监视通常是因为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称为监视居住。以下是监视居住可能的原因:
1.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2. 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3. 可能判处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或认为不需要逮捕,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
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且其行动会受到监视。这种措施旨在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