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07:23
权利用尽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定义:专利权权利用尽是指专利权人或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将专利产品合法投放市场后,对该产品的专利权效力以该产品在商品流通中第一次转手为限。即购买者在购买专利产品后,有权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该产品,而不需要获得专利权人的额外许可。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定义:著作权权利用尽,也称为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是指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经过销售或依法转让后,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所有者再次出售或赠与该原件或复制件,无需著作权人对发行权的许可。
法律依据: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未明确规定权利用尽条款,但根据法理,著作权法适用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
定义:商标权权利用尽是指商标权人或其授权的商标使用人将其带有注册商标的商品投入流通领域后,无权再禁止或阻碍他人使用附有的注册商标。这种用尽仅指商标权方面权利用尽,并不影响其他知识产权。
法律依据: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未明文规定商标权利用尽,但在司法实践中已成为共识。
总结:
权利用尽原则在知识产权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旨在平衡权利人的权益与公众利益,促进知识的传播和社会的发展。主要涉及专利、著作权和商标权的权利用尽,各自有不同的法律依据和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