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2:46:22
关于工资发放的延迟时间,有以下规定:
如果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三十日内支付。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严重影响,无法在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工资的,可以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即临时工(小时工)每个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天,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按时支付的即为拖欠。
拖欠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建议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按时支付工资。如果确实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支付工资,应及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并征得当地劳动部门的批准。延迟支付工资时,应明确告知劳动者延迟的原因和期限,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