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5:24:51
产假是根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来规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建议: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女职工的产假权益得到保障。
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应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