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0 05:17:40
欠条的合法利息 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因此,在签订欠条时,应确保约定的利息不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以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