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4 11:22:00
在煤矿开采的深处,一起事故如阴霾笼罩,打破了原本的平静,让多个家庭陷入悲痛之中。近日,铜川耀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这起备受关注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作出了判决,为这起事故画上了严肃的句号,也为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敲响了警钟。
案情回顾:违规操作引发悲剧
2020年,A矿业公司将煤矿安全生产整体托管给B煤炭集团。2022年,B煤炭集团旗下工作小队在煤矿采区作业时,风桥突发漏风。面对隐患,现场负责人并未第一时间组织规避风险,导致风桥坍塌,致多人受伤、死亡,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经调查,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构筑风桥假顶使用的钢轨承载能力不够,变形漏风,且工人冒险作业。而间接原因则涉及B煤炭集团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技术混乱、教育培训不到位,以及各方监管责任未落实等多方面问题。
被告人陈某作为当班安检员,对现场施工风桥监督不到位,发现危险未下达停止作业指令,也未向调度室和值班领导汇报;被告人李某作为工作小队队长,未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未打设锚索悬吊钢轨,风桥也未按要求用混凝土浇筑封闭;被告人梁某作为总工程师,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流程和内容把关不严。三人的失职行为,共同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判决结果:法律严惩彰显公正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李某、梁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多人死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考虑到三人均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死者家属得到了全额赔偿,三人也取得了部分死者亲属及伤者的谅解,同时三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适用宣告缓刑。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李某、梁某均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警钟长鸣: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警示。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任何一点疏忽都可能引发不可挽回的灾难。对于企业来说,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制度制定到现场管理,从技术审批到人员培训,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严谨规范,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对于相关责任人而言,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安检员、队长、总工程师等岗位,不仅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工作中,要严格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能敷衍塞责。
同时,也提醒广大从业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在面对危险时,果断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通讯员:吴婷 寇庚涛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